第58頁(第2/2 頁)
「我想好了,聯防隊指望不上,招聘治安員也很麻煩,鄉裡塞個人你不能不要,跟鄉領導有關係的犯了錯誤想開除都開除不了,不如直接管局裡要四個地方編民警。剩下三萬贊助費全交給局裡,調過來的人檔案關係在局裡,工資由局裡發放,鄉裡不好說什麼。四個人一年才開多少錢,一年賺好幾萬局裡肯定樂意。」
巡警只有現場處置權,沒案件管轄權,跟著韓科長幹就是治安民警,跟派出所的管段民警一樣。
更重要的是,韓科長能跟侯廠長說上話,侯廠長對他真器重,調到公安局又給車又是幫著解決經費。高長興到現在仍是事業編,當巡警隊長又怎麼樣,他能幫誰?
小單豈能錯過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欣喜地說:「韓科長,我聽你的,只要能把我調過來,你讓我幹什麼我就幹什麼。」
他是本地人,熟悉情況,把他調過來工作會得心應手。
韓博鬆開油門,把車停在路邊,摸著下巴道:「調動的事,局裡好說,主要是鄉裡。我們搞個警務室,有四五個警力,把該管的管起來,聯防隊處境就會很尷尬,鄉裡尤其綜治辦會很為難。解聘一個人不容易,解散掉聯防隊治安聯防費又沒藉口繼續收,所以這件事急不來。」
良莊不是沒集資攤派,只是沒其它鄉鎮那麼多。
農業稅一分不能少,三提五統和各種攤派加起來平均每人每年兩百二。農民種地根本不賺錢,只有出去打工。
大伯當村支書,小單知道許多內情。
比如盧書記,確實頂回去不少攤派,但不完全是為農民減輕負擔,主要想把財力留在鄉裡。老百姓口袋裡總共那麼多錢,市裡縣裡收走太多,鄉裡就收不到,三百多幹部教師退休人員工資和醫藥費就開不出來。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