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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怎麼引爆那裡的炸藥,以他的武功,要想悄無聲息接近那屋子也不難,但是他可能故意讓裡面的匪人聽到動靜,然後射殺了先出來的,再射死了裡間的,並點燃連線火藥的引線。至於槍聲,很可能就是他點燃引線後又亂放了幾槍,以便混淆視聽。&rdo;
薛懷安聽罷,連連點頭,道:&ldo;這樣的解釋的確比較合理,但是,這些到了刑部問案的時候都做不得證據。傅沖可以說他就是這麼幸運,好巧不巧,三槍就擊中了匪人的火藥桶,你當如何?&rdo;
崔執忍不住嘆了一聲:&ldo;是啊,這便是沒奈何的地方。&rdo;
薛懷安亦是露出苦惱之色,道:&ldo;我倒是可以當個人證,證明傅沖在海上說自己發現匪人船隻的時候是說了假話,但是這只能證明他有所隱瞞,作為審訊時開啟他防線的一個突破口還可以,卻算不得證據。且還需要高明的審訊者去問案,否則,傅沖這般聰明又心志堅定的人,就算被我們揪住這樣的把柄,也不見得能說出什麼有用的供詞。&rdo;
常櫻聽兩人說了這許久,到底也是查案之人,忍不住插進來,說:&ldo;還有,關於匪人之前就在屋中埋藏了火藥的推斷也不夠有說服力。依照崔大人的意思,如果屋裡只有匪人平時用的火槍彈藥,不可能引起那麼大的爆炸,所以應該是事前埋了炸藥,而傅沖因為是同謀,知道這事,見事情要敗露,就先下手清理掉痕跡。但你又怎麼能證明,不會是匪人在屋中囤積了大量炸藥想去再做些別的事呢?以寧家的財力,必然請來帝都最好的訟師,這樣的破綻對方必然能發現。那寧霜且不說,她父親是何等人物,你就算證據充足都不見得能從他那裡討得半點兒便宜,何況是這樣的推論和假設。&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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