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無奈也沒辦法(第1/2 頁)
由於老三涉及兩個案子被判的最重,但也才不過是八年,鼠目男他們作為從犯,每人判了六年。
趙喜作為縱火案的主犯,但由於案件經濟損失較小又沒有人員傷亡,又鑑於他認罪表現良好,所以只判了兩年零三個月。
這個判罰怎麼說呢?
正所謂:人嘴兩張皮翻正都是理,也倒是不能說這樣的判決完全沒有法律依據,只不過具體操作起來空間比較大。
說白了,判五年也沒毛病,判兩年也不出圈,然而兩年零三個月也還算合理吧。
梁教授在公安系統工作了大半輩子,對法律的量刑尺度當然是有所瞭解的。
之所以這樣判決,肯定也是顧忌著梁教授的影響力,如果太過份了他肯定不答應,那就等於自找麻煩。
要說對趙喜的判罰還算合情合理,那對胡風就有些過於寬鬆了。
他作為縱火案的從犯,量刑當然不會高過趙喜,被判了一年零六個月。
由於胡風還是國家公務人員,同時免去一切職務,開除工職、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以上這些判罰還算正常,只是後面還有一條,緩期兩年執行。
這就意味著胡風不用真正的進到監獄裡面服刑,而是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
如果在這兩年的緩刑考驗期內犯罪分子遵守緩刑期間的規定,沒有再犯新罪的,則透過緩刑考驗期,考驗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行。
按正常來講,這種方式只適用於經濟犯罪,縱火案雖然沒有造成多大的損失,但畢竟是刑事案件,這樣判決很顯然是有些不合適的。
這倒是也說明了胡來對他這個親弟弟是愛護有加,豁出去了也要保他免受牢獄之災。
判決結束,審判長又詢問被告是否服從判決,如果對判決不服,可在九十個工作日內提起上訴。
老三、鼠目男一個個的心事重重,目光不停的在趙喜與胡風身上游走。
肯定是趙喜胡風給了他們某些承諾,條件就是讓他們把綁架案擔起來。
其實仔細想想老三他們就是把趙喜胡風給咬出來對他們也並沒有任何好處,還不如讓趙喜胡風他們領個人情,想辦法讓他們少在裡面待幾年,等出來後他們也好有個投奔。
要知道瘦死的駱駝比馬大,胡風的哥哥是副市長,而趙喜背後也有個深不可測的海哥。
按理說,被判了刑應該是很難過的,然而趙喜卻如獲大赦一般,激動之情溢於言表,還扭回頭挑釁般的衝根壯他們挑了挑眉毛。
相反胡風雖然被開除了工職但卻免除牢獄之災理應高興才對,可他蔫頭耷腦就像是洩了氣的皮球一般,雙目空洞一臉的茫然,要不是兩旁有法警扶著他此刻都站不起來了。
這也難怪,原本高高在上的副所長一下子成了階下囚,這樣的落差任誰一時也是接受不了的。
別看胡風這個副所長是他哥哥一手安排提拔的,但也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胡風也是打了多年醬油才熬到這個位置的,以後再想要回到公安隊伍,想必是不可能了。
出於內心來講,胡風並不是處處要針對根壯,其實這個人並沒有什麼心眼兒,大多時候他是被趙喜當槍使了。
而胡風也只不過是想在趙喜身上弄點好處,所以趙喜讓他幹什麼他就幹什麼。
醋打哪兒酸,鹽從哪兒鹹是要分清楚的,根壯主要針對的是趙喜,至於胡風,他不想深究什麼。
雖然對趙喜的判決沒有達到預期,但不管怎麼說他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反過來講,根壯就是不服也沒辦法,畢竟手裡沒有證據證明趙喜才是綁架案的主謀,而縱火案的判決又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