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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蛇類的溼腥味,卻並不讓他有多反感,只是他還是難以接受。
這可是他的初吻啊,雖說他的日子過的不好,但心裡對愛情還是憧憬嚮往著的,偶爾放鬆下來,他也會想著逃離之後,選擇一個溫柔的姑娘交往,初吻也是要留給初戀的,現在,全被林漠破壞了。
罷了,反正有林漠在,他就算出去了也不能交女朋友,反正感覺也不錯。
季陽提著野豬腿爬到河邊,先捧了水漱了漱口,然後開始清理食物。行動間拉扯到背部已經結痂的傷口,刺刺的疼,季陽感覺背上有液體滑下來,熱熱癢癢的,動作更加小心。
這些天來,都是麟墨處理食物,季陽傷口恢復的很好,背部和腰部血口子結了厚厚的血痂,*的,再過幾天就要脫落了。腿傷也恢復很好。
如果是在養父母家裡,這樣的傷口恐怕每天都會裂開幾次,裂開次數多了,容易折到的血痂會折出痕跡,慢慢就不會裂開了。
想想,就覺得可怕。季陽心想:自己好像被林漠養嬌氣了呢,因為一點疼痛就想哭了。明明剛受傷時最疼,那時卻無甚感覺。
季陽手下的動作突然頓住了,腦中浮現出了蹲在河邊的黑色身影。林漠。林漠……既然對我這麼好,那麼請你一直對我這麼好,好嗎?哪怕我現在是個男性。
心裡有些酸脹,胸口也悶悶的難受。就算他們以後一直在一起,也會不一樣吧,畢竟不能做真正的夫妻,時間久了,林漠對他會慢慢疏遠吧。他現在要做的,就是儘量拉長這段時間。他真的,捨不得,很捨不得。
所以,他必須忍受林漠對他有些過分的親暱。不過,前提是得在自己小命無礙的情況下,親嘴什麼的,還是堅決拒絕吧,可別把人家毒液吞了。
這頭野豬看起來已經成年,豬腿很長,但沒多少肉,不過也夠他吃幾天了。
季陽後知後覺的發虧大發了,如果賣的話,一頭成年野豬怎麼也能賣到兩千多呢,就換幾套衣服和調料,越想越肉疼。
麟墨還順了把刀切肉,是把很厚重的砍刀,一般用力坎柴和砍骨頭用的,季陽覺得麟墨估計是看不起輕薄的菜刀,不過也好,砍刀也能切菜,還能用到別的地方。
現在鹽夠用了,季陽就把豬腿肉切了下來,用鹽醃製了起來,掛在蔭涼處,將沒剩多少肉的豬腿烤了吃了。
季陽費了不少時間才餵飽自己,剛吃飽,麟墨就回來了。
☆、第九章 話梅很好吃
季陽看著麟墨帶回來的兩套新衣服,心裡歡喜,恨不得立馬穿上。多少年沒穿過新衣服了?他已經記不清了,在養父母家十幾年,買的新衣服屈指可數。
季陽把衣服放在鼻下嗅了嗅,新衣服的味道真好聞啊。季陽迫不及待地把衣服拿到河邊去清洗,就在這時,麟墨就回來了。
“嘶嘶~”
蛇吐信子的聲音在身後響起,季陽回頭,臉上還帶著欣喜的笑意。
“林漠,你回來啦,順利嗎?”
“嗯,沒遇見人。你已經吃了?”麟墨幾大步走過來,俯低身體在季陽背上嗅了嗅,突然把季陽衣服下襬拉了起來。
天已經開始熱了,季陽的上身被棉絨T恤捂出了層薄汗,衣服突然被拉起來,季陽頓時涼爽,面板卻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你做什麼?”季陽把溼衣服提出水面,為了不拉扯到血痂,他儘量挺直著腰。
季陽的背不像臉那般黝黑,因為山上寒冷,做農活都穿著厚衣服,身體沒曬過太陽,非常白皙。只是,背部橫陳著兩處突兀的黑紅的血痂,生生破壞了這份美感。
血痂一處在後背心,有掌心大小,另一處在腰部和臀部之間,足有十幾厘米長。黑紅的血痂,映襯得背部越發的白了。此時,*的血痂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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