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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同他對視的那一刻起,我就在仔細回想他的名字,過了將近五秒才隱約記起來。王復琛是他的名字。他是個律師。律師這個行業目前在國內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這或許也是我因為他的富有而感到驚訝的原因。
不過不能否認他頗具才能。三年前秦森被告殺害簡叔的那場官司,就是王復琛逆轉了局勢,才讓秦森沒有被判刑。同時早在我認識秦森之前,他就是秦森的好友之一。至於我為什麼對他印象深刻到難以忘懷,或許是因為在打官司前,我曾經和他有過一段交談。
「當時天台上只有你們三個。」那時他正在自言自語似地梳理案情,「說實話,我不相信秦森會把簡先生推下去,就算他那個時候正在發病。」
而我則是剛剛從醫院出來,已經被那段時間接連發生的事折磨得疲憊不堪,搖搖頭敷衍地回應:「你要說成是簡先生自己不慎墜樓也無所謂。」我按著太陽穴告訴他,「怎樣都好,關鍵是讓法院輕判。秦森現在這種狀態不能坐牢,你知道吧?」
「不,我不是說我懷疑簡先生是自己掉下去的。很明顯他是被人推下樓的,警方不是傻瓜,我也不是。」王復琛卻慢條斯理地搖了搖腦袋,顯然並不贊同我的說法,「所以我想說,我在懷疑把簡先生推下樓的是你。」語罷便抬頭看向我,他抿唇沖我古怪地一笑,絲毫不為自己的語出驚人而緊張或是不安,「你比以前遲鈍了,魏琳。」
那個瞬間他看著我,眼神竟好像帶著溫度,要在我的臉頰上烙出一個火印。一種難以抑制的緊張感在我心頭稍縱即逝。在意識到我並沒有殺害簡叔的時候,我放鬆下來,回他一個笑容。我相信他已經在我身上看出了什麼不該看出的東西。因此我記住了他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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