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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麼跟薛瑞婕認識的呢?
細論起來,經過也是一出狗血大戲。
本科時,有女生暗戀他,經常去圖書館、教室「偶遇」他,但從不上前打擾,以至他多年後才知道這事。
而薛瑞婕正是該女生的室友,有一次很巧,一個課題專案,他的組員將薛瑞婕拉了進來。
幾次線下交流,程如珩發現她對他頗多關注,以為她喜歡自己,便多有閃避。
過了很久,課題已經結束,薛瑞婕叫他出來,說有話對他說。
他找藉口,直接拒了。
又過了許久,偶然遇見,薛瑞婕終於忍不住,問他,為什麼躲她,難道她是豺狼嗎?
程如珩說得委婉:他們只是一起做課題,沒有發展其他關係的必要。
薛瑞婕聽了,愣好一陣,隨即笑了:「你不會以為我對你有意思吧,拜託大哥,我有男朋友的。」
程如珩一下就尷尬了,原來是他自作多情。
後來臨近畢業,程如珩回校參加畢業論文答辯,碰到薛瑞婕和她男朋友分手。
他們在路上吵得不可開交,無非是關於「工作」、「未來」,一些畢業生共同面臨的難題,引得路人側目。
程如珩進也不是,退也不是,因為薛瑞婕已經看到他了。
薛瑞婕氣沖沖地走過來,挽著他,說:「看到了嗎?我其實早就移情別戀了,你放棄吧,我不喜歡你了。」
程如珩被夾在中間,聽他們又吵了幾句,她男朋友,準確地說,是前男友,終於離開。
薛瑞婕抹了把臉,對他解釋,又道歉。
說她實在受不了前男友的糾纏,借他一用,實在抱歉。
讀研讀博六年過去,程如珩和薛瑞婕有淡交,因此得知,當年她只是想將他的個人資訊傳達給室友。
然後,她得知他來祁大,便請他吃飯。
再然後,程如珩不想接受系主任的相親介紹,便請她裝了下自己的女朋友。
大概是那年對他的愧疚使然,她爽快地答應了,並且十分盡職。
迄今為止,在系主任眼裡,他都是有個女朋友的人。
幸好,兩個院系之間相隔甚遠,難有碰頭,這個謊言才沒被揭穿。
好歹也算是交過一任「女朋友」了,所以,他怎麼會看不出來向楠喜歡他?
看了薛瑞婕的話,他不由回憶,的確,一直以來,他都處在一個被動地位,她推一點,他就走一點。
程如珩搖了搖頭,斂起思緒,開啟電腦,開始備課。
愛情固然珍貴,當務之急是做好本職工作。
這一熬,就熬到十二點多。
程如珩摘下眼鏡,揉了揉眉心,起身的那一瞬間,後知後覺地自責:他不該把向楠一個女孩子留在原地,獨自離開。
手機擱在滑鼠旁。
他盯著看了半晌,想起那天,陪她買手機,她說要一個白色的。
其實那個時候,就很明顯了。
程如珩猶疑著,也許應該和她說聲抱歉,他走得太急了。
可,遲到的抱歉,似乎和下過雨後的灌溉一樣多餘。
當時,他究竟在慌亂什麼呢?
慌亂他會介意,她身邊有別的男生,又在得知是她弟弟後,心情釋然;
慌亂他自始至終,對她的主動沒有半分抗拒,不似當初那般對待薛瑞婕;
程如珩心裡清晰的一點是,他對向楠,是不一樣的。
是否出於喜歡,他暫時無法確認。
事實上,連她的「喜歡」,是否出於真心,他亦無法確認。
儘管,自古以來,愛情是文學作品裡永恆的主題,或偉大,或哀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