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你貪圖的是房子,我要的是定金(第2/2 頁)
,就可以提前定房。”
“這機會太好了,一定不能錯過,這5萬你先出了,買房時寫你和孩子的名,我會想辦法盡把錢拿到手,然後我們一起去深市。”
……
幾分鐘後。
王秀麗:“那明一早我就去銀行,把錢給你轉過去。”
李哲看著手機,長出了一口氣,終於成了,錢拿回來了,證據也拿到手了。
簡訊記錄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很多電詐手段都很拙劣,按道理來說只要是智商正常的人就不會上當受騙,但還是有不少人中招。
為什麼?就是因為太貪心了。
“你貪圖的是房子,卻不知道我想要的只是你的定金。”李哲在心裡說了一句。
李立朝損家肥私,貪家裡的錢討好小寡婦,那他就以李立朝的名義再把錢給要回來。
等小寡婦發現錢被騙了,5萬塊錢沒了,李立朝又拿不出錢來補償她,那就有好戲看了。
再親密的關係在利益面前都不堪一擊,因為錢親人都能反目成仇,更別說搞外遇了。
本就是一個圖財,一個圖色。
“接下來幾天我們先別見面了,電話也儘量少打,避避風頭。”
發完最後一條簡訊,李哲就把簡訊都刪了,並把王秀麗的手機號給拉黑了。
然後他又去了一趟主臥,把手機還了回去。
李哲打算明天取了錢就去京城買房,該做的事他都已經做了,剩下的事,他不想再參與。
是選擇跟李立朝離婚,還是選擇原諒他,這都需要趙新梅自己來做決定。
他不能幫她做決定。
……
深夜,李哲躺在沙發上反覆睡不著,拿著手機玩起了貪吃蛇。
他用的手機是一部諾基亞1110,黑白屏手機,只能接打電話,發簡訊,玩玩貪吃蛇小遊戲。
有錢以後,李哲也沒換一部好點的手機,習慣了十幾年後先進的智慧機,讓他有點瞧不上現在功能簡陋的智慧機。
哪怕是今年6月在美國剛上市,國內還沒有的iphone1,在他看來也是連古董機都不如。
還不如就先這諾基亞1110,至少這玩意抗造,不怕摔,必要時可以用來砸人。
“叮!”就在他玩遊戲的時候,突然來了一條簡訊。
李哲點開一看,發現是許洋發來的。
“你睡了沒有?”
自從上次分別後,許洋就再也沒主動聯絡過李哲,而李哲更不會主動聯絡她。
兩人剛有點進展的關係,再次陷入僵局。
李哲大概能猜到許洋的想法,她是覺得大學兩人要異地,肯定成不了,就開始有意疏遠他。
而他也正想借著這個機會好好晾一晾她。
反正假期期間許洋也接觸不到什麼男生,他也就不用擔心會被人挖了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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