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衝突(第1/2 頁)
林小江有些吃驚,然後駭然地抱住了林春曉,“春曉,春曉。”
“對不起,對不起,真的對不起,對不起……。”
那一瞬間,林春曉想通了很多事情,像是腦袋裡有一道閘門,被瞬間開啟了,一切的東西豁然開朗。
有些東西,不是錢能解決的。有些感情,不是人自身能做主的。有些人,並非一直能等你明白。
林小江最終收下了那張卡,林春曉在那張卡里存了五十萬元。
林春曉訂的是下午三點的車票,但計劃不如變化,在計劃走的那天早上九點左右,有一個頭發有些發白的女人來到了家裡,大棚已經拆了,相幫的人也已經走了,但是幾位叔叔嬸嬸還住在家裡,開門掃地的嬸嬸被堂而皇之進來的女人給愣住了,那女人還想摸到樓上看,被嬸嬸喝止住,“你誰呀?你幹什麼的?”
“我來看房子。”
嬸嬸莫名其妙,“看什麼房子?”
“我兒子把這房子買下來了,我來看看怎麼了?”女人發出了讓嬸嬸雷霆般的話,在她的觀念裡,這房子至少有一半已經是隨著吳心蘭的去世自動歸入她家門下了。
“林小江,你給我下來。”
在樓上收拾東西的林小江莫名其妙地下來,才發現壞事了。
林春曉第一時間打電話給賣家,賣家一開始也莫名其妙,說開了才知道原來是自己的母親知道自己買了房,一大早就就過來看房子了,這違反了賣家和林春曉的約定。
看到樓下的爭吵,林春曉心裡很害怕,心跳加速,她想了想這些年來吳心蘭的委屈,想了想自己這些年來婚姻生活中的委屈,想了想自己對林小江這麼多年來虧欠的委屈,給自己打氣:春曉,來吧,戰鬥吧。
到了樓下,林春曉一把推開林小江,站在院子裡,對著一圈圍著林小江的叔叔嬸嬸姑姑們說,“房子是我我賣的,錢我也拿走了。如果不服,去法院告我。”
林永成頭嗡嗡響,咬牙切齒道,“你有什麼資格賣我們的房子。”
林永功站在一旁附和。
林春曉的心跳加速,“我憑什麼不能賣這房子,這是我的房子,產權證上寫的是我的名字。”
什麼?這下林永成和林永功徹底傻眼,他們完全不知道這產權證上寫的是林春曉的名字,或者說他們從來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在村裡買房,從來沒有所謂的說證上寫誰的名,大家買賣都是請個村裡有名望的人,然後做個字據,請一班見證人吃個飯。
他們也知道商品房誰的名字貸款什麼的,但是他們從來沒有想到過這套位於縣城的房子也是走這樣的程式,那些知識在他們的眼中就是電視上的東西,別人嘴裡的東西,現實生活中他們理所當然地還是按他們舊的知識體系去走。
“放屁,林家的東西你有什麼資格帶走。”林永功擠出這句話。
眾人議論紛紛,幾個嬸嬸姑姑欲說什麼,被林春曉冷然的目光刺了回去。
想著多年來吳心蘭過的生活,林春曉更是憤怒得很,她從來沒有為吳心蘭做過什麼,從前的她,以為錢就報答一切的親情。
嬸嬸說:“你沒有權力這麼做,這是我們這裡的規矩,我們不管你們城裡是什麼規矩,什麼法不法律的。這是在林家,林家的事情,林家的財產,只能由林家人來處理。”
林春曉冷漠地回答道,“我姓什麼?我不是林家的人?不是的話你們結婚蓋房子考大學憑什麼要我出的禮金?你可以不相信法律,那是你的事情,和我有什麼關係。我說了,房子我賣了,錢我拿走了,這是我應該得的,用我的錢蓋起來的房子憑什麼給你們?”
嬸嬸惱羞成怒,“你有本事以後都不要回來,你這個忘恩負義的東西。”
“就是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