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自帶血包的男人(第1/2 頁)
翌日。
羅夏早早就起床。
剛邁出旅館的大門,城市的喧鬧,瞬間撲面而來。
看著從面前呼嘯而過的有軌電車,羅夏深呼吸一口氣,微笑隨之掛上臉龐:
“又是美好的一天…”
低喃間,他便來到旅館一旁的停馬位,找到一身栗色的“蘿蔔”
輕輕拍了拍馬頭,掏出一根紅蘿蔔放進馬嘴裡,羅夏便順勢跳上馬背,一拉韁繩:
“好了,夥計,我們出發吧!”
三兩口便將自己的替身吞下肚子,“蘿蔔”昂起馬頭嘶叫一聲,便歡快地竄了出去…
【獵殺吸血鬼】的任務,讓羅夏獲得了一個需要好好研究的新技能。
但在那之前,他還有一些未完成的事務。
於是乎,按照原定計劃,他先是來到了位於聖丹尼斯郊外的槍械工廠。
找到工廠負責人,羅夏便掏出一枚黃澄澄的子彈,開門見山地問道:
“仿製一批這樣的子彈,需要多久?”
格洛克18手槍所使用的9帕拉貝魯姆子彈,是於1902年研製而成的一種手槍子彈。
以1899年的工業水平,再加上羅夏提供的子彈模板,仿製一批能夠正常使用的子彈,完全不成問題。
雖然工業水平足夠,但這個時代的醫學條件,卻依舊很落後。
就連輸血這個後世常用的醫學臨床技術,在明年才會被發現並應用。
更不用說現代醫院冷庫中常備的血袋了。
因此,為了進行技能實驗,羅夏只能到聖丹尼斯的集市去,買了一隻小羊羔、一隻雞。
然後來到聖丹尼斯郊外一處無人的小樹林裡,確認沒有人會突然過來之後,羅夏便開始了自己的第一次實驗:
先將小羊羔和雞相繼殺死並取血,分別置於兩個盤子裡。
然後,脫下皮手套,掏出一把匕首,在張開的掌心上,輕輕劃出一道狹長的口子。
傷口很淺,但已經足夠。
看著從傷口中慢慢滲出的鮮紅,又看了看盤子裡的新鮮羊血,羅夏猶豫了一會兒,始終沒有端起盤子,將羊血倒進嘴裡。
畢竟,他也不是吸血為生的吸血鬼,也不是野人,對這充滿腥味的鮮血,並沒有什麼特殊的癖好。
就在他經過了思想鬥爭,終於下定決定打算嘗試一下新鮮羊血的味道時,突然一道靈感,閃過他的腦海!
所謂的“汲取血液”,是不是身體吸收了血液,就可以達到效果?
那這樣的話,除了喝血之外,還有其他的辦法,將血液吸收到體內。
比如注射,又比如…
直接接觸!
思緒轉動間,羅夏便張開割傷的手掌,緩緩放進了裝有新鮮羊血的盤子裡。
在傷口接觸到羊血的一剎那,羅夏便感覺到傷口處傳來一陣淡淡的涼意。
隨之而來的,是輕微的瘙癢。
而這時,羅夏雙眼一凝,發現了一個驚人的現象:
只見盤子裡的濃稠羊血,正在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慢慢減少著!
大概是三分鐘之後,傷口處的瘙癢感消失,盤子裡的羊血卻還有一些。
抬起手來,撥開血跡,羅夏便看到掌心的傷口,已然痊癒!
就連一道疤痕都沒有留下!
即便傷口不算大,只能稱得上是一丁點皮外傷。
但是,如此快速的自愈速度,還是讓羅夏驚訝不已。
要知道,這還是技能等級最低的效果!
當技能等級提升到更高的等級呢?!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他並不需要像吸血鬼那樣,將鮮血喝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