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6頁(第1/3 頁)
女友的姨夫把那個大學生的字誇得天上少找地上無,還說現在很多單位去名校拉人的時候,都會許諾給分配房子,可等人真進去了,領導有的是方法不履行關於房子的承諾。
而他們單位那個年輕人,就因為寫得一手好字,不但進了最好的科室,跟了業務能力最強的前輩,破例得到了工會年終福利,還讓他們領導自覺自願遵守了局領導‐‐而不是他們大隊的領導‐‐當初許下的承諾,因為領導們都覺得,能練成那樣一手好字的年輕人,肯定是特有毅力特守信譽的人,領導們不好意思在這樣的職工面前食言而肥。
小弟說,那位姨夫說的年輕人姓柳,比他們還年輕,得到分房資格的時候才二十歲,還帶著一個小小年紀,同樣寫得一手好字的侄子,真是牛逼得讓人嫉妒。
邵巖在聽到這個訊息的第三天,趁著發小喝大的機會,開著他的車去了榮澤,但沒有見到柳俠。
那次他回國時間近兩個月,去了榮澤十次,見到柳俠兩次,柳岸八次,他看著柳俠神采飛揚地和貓兒騎著腳踏車在人群中穿梭遊弋;看著那個已經長大的、叫貓兒的孩子,因為柳俠差點被撞,跟個潑皮小流氓似的對著囂張的長途車司機破口大罵;看著他們兩個在花園裡花式學騎腳踏車。
邵巖知道,自己和柳俠的緣分已經盡了。
他掙不脫家人的束縛,不敢,也不能把柳俠拉扯到一條通往地獄的路上。
他兩個月之後又離開了原城,其後九年,在英國讀書和工作,一直到五年前母親被診斷出乳腺癌,他再次回國。
看著憔悴得不成樣子的母親,他放棄了自己的堅持,答應找個女人結婚。
但他真正結婚,是去年的事。
他答應母親結婚,但也提出了條件,他不想找比自己小太多的。
當時他已經三十一週歲了,他提出女方年齡要在二十八週歲以上,不介意對方的婚史,帶著孩子也可以。
他這麼做,是因為他看過很多同性戀的資料,知道現實中不但有男同性戀者,女的也有,只是人數相對男性少一些。
他覺得,女同性戀者應該也不願意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和異性結婚,她們中的絕大多數應該和他一樣,也在想方設法逃避結婚,那麼,大齡未婚女子中存在同性戀的機率應該比較大。
在中國這種大環境下,二十八週歲不結婚的,除了可能有部分同性戀,還可能有一些真正不願意走進婚姻的獨身主義者,而獨身主義者也會受到來自社會和家庭的巨大壓力。
邵巖希望能從相親物件裡發現一個女同性戀者或女獨身主義者,兩人形婚。
但是,他失望了。
他見過的大約十五個符合二十八週歲以上這個條件的相親物件,全部都是異性戀,她們不結婚只是比較堅持自己心目中結婚物件的條件,或者因為某種特殊原因,造成了大齡未婚的情況,比如,談了好幾年的男朋友在談婚論嫁的時候忽然劈腿了。
邵巖找不能夠和他合作形婚的人,只能找出各種藉口推說相親物件不理想,後來乾脆找藉口逃避相親。
可他躲得開相親物件,躲不開自己年邁的父母。
父母憂慮和懇求的眼神,像兩把軟刀子,時時刻刻都在凌遲著他身為人子的良心。
他每天都在自己生理本能的煎熬和對父母的愧疚中掙扎,度日如年。
為了他回來後有個體面的事情做,父母把自己所有的積蓄貼上,讓他盤下了因為經營不善而倒閉的中嶽旅館,他把中嶽旅館改造成中嶽大酒店花了一年多的時間,這期間,所有的事他都要親力親為,以此為藉口逃避回家和源源不斷的相親。
鄭文秋是邵巖他小姑女兒的朋友,比邵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