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頁(第2/2 頁)
失修,需要修葺,就從社會上僱來施工隊。按規定每天收工時,施工人員要把現場清理整齊,把材料堆放好,排除可能造成傷害危險的隱患,或對危險地段做出明顯警告標誌。
負責檢查現場的,是行政處的一位老同志,他文化程度不高,也不太清楚施工現場的清理應該注意哪些問題。那天,施工隊清理做得比較草率,老同志也未能發現隱患。
夜裡,李維漢起來上廁所,從住所出來向院子西邊的廁所走去,因為看不清楚,人也比較疲勞,在經過一個既沒有認真遮蓋、也沒有做警示標誌的水錶井時,掉了進去摔斷了腿。在他腿傷治療期間,年長的林伯渠不得不更多地擔負了籌備政協的工作。
田恆貴到第一施工所後負責的第一個工程,並不在中南海裡面,而是在中南海東牆外的陳雲住所。
陳雲的住所曾經是李宗仁在北平時住的房子,當年有個代號叫161,現如今做了中央辦公廳警衛局的幼兒園。那套房子因多年沒修過了,房頂漏雨漏得厲害。因此必須進行大修,把房頂全拆了重新做。房子供暖的鍋爐管道和暖氣片,由於長年不用都壞了,也要全部更換新的。在小樓的後面,還新加蓋了一間廚房。
因為是大修,房子裡不能住人了,而且工期也不可能在較短的時間裡結束,陳雲夫婦就暫時住進了北京飯店。
聯絡修葺的事宜,是李樹森跟田恆貴一起去的,和他們接洽的是陳雲的秘書周太和。周秘書要田恆貴他們簽署一份責任書,要求一個月完工。田恆貴覺得李樹森是領導,就讓他簽名,但李樹森說田恆貴是此工程的負責人,非要田恆貴來簽。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