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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來看,《春秋》學當中,又先以公羊學為重,同為今文經系統的《榖梁傳》有時會與公羊學並列爭鋒,而《左傳》作為古文經,則長久以來被視為史學而非經學,又常常被批評為「不傳《春秋》」(即《左傳》單獨是一部史書,和《春秋》並無關係405)。後來學風嬗變,《公》、《榖》一度被《左傳》壓倒,甚至幾成絕學,及至清代中晚期,公羊學才又在改良派的手裡變成了變法維新的理論利器。

公羊學一向很重視政治上的實用性。從這《公羊傳》一開篇便即看到其中「經術」而非「經學」的內容,果然細膩而實際。但公羊學付諸實用,好像也有過鬧笑話的時候——清人俞樾《春在堂隨筆》記錄過自己和宋翔鳳的一次聊天,宋先生感慨時下計程車子不讀經書,不通經義,引述《公羊傳》時,竟把其中最簡單的一個句子都理解錯了,還居然拿高分了!俞樾說:你也別太苛責,人家好歹也算讀過《公羊傳》,至於引述經文不合本義的事情,古代早就有過。當初漢光武帝劉秀下詔立太子,詔書上說:「《春秋》之義,立子以貴,東海王劉陽是皇后之子,應該繼承大統。」

俞樾議論道:皇帝詔書,用的正是《公羊傳》「立子以貴」的道理,但「立子以貴」所適用的情況,是因無嫡子而於庶子中選立繼承人,東海王劉陽既是皇后之子,自是嫡子,立嫡子的規矩分明是「立嫡以長」,看來這份詔書根本就沒弄明白「立子以貴」到底是什麼意思。——俞樾很無奈地說:漢代通曉公羊學的大有人在,可這位執筆寫詔書的人卻糊塗到這種程度。宋先生您看看這段歷史,也就別太苛責咱們當下的這些年輕人了!406

俞樾說的這件事,很像是權力曲解學術的一個例子,而事實上,俞樾講得並不準確。當時光武帝是先有改立皇后之舉(即廢黜原來的郭皇后,改立陰麗華為皇后),而換皇后就意味著要換太子。於是,郭皇后所生的太子被廢,陰皇后所生的東海王劉陽被改立為太子,即後來的漢明帝。所以,光武詔書中的「立子以貴」看似誤解了《公羊傳》所闡釋的春秋大義,實則是有著很現實的政治隱義的——既然原來的郭皇后已經不再是皇后,而陰麗華成了新皇后,那麼,皇后所生的長子當然該是太子,太子的生母當然該是皇后,於是,兩任太子的一廢一立也就順理成章了。作為學者的俞樾只是提到了光武詔書中對經義的誤用,卻沒提到這個「誤用」在當時是別有用心而恰如其分的。

光武詔書這件事原見於《後漢書·光武帝紀》,舊注即引用《公羊傳》的這段名言:「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公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總之,不管光武帝詔書的對錯與否,畢竟這是一個政治上靈活運用經術的經典例子。《公羊傳》的嫡庶考量,後來在中國歷史上影響過一些極著名的事件。當然,批評者也是有的,洪邁《容齋隨筆》就曾譴責《左傳》和《公羊傳》各有所謂「春秋大義」遺禍後世,其中就有這個「子以母貴,母以子貴」。洪邁說:後世有多少人拿這句話遮臉來廢長立少、以妾為妃,數不勝數。407

(4)子以母貴,母以子貴:制度淵源與學術質疑

洪邁說得不錯,也許再頑強的經義也難免要屈從於政治現實吧。但細考之下,洪邁的這個批評卻有一些拿現實解讀歷史的嫌疑——從戰國以後,事情確乎像他批評的那樣,就算討了妓女為妾,寵愛之下,也大可以想辦法把妓女生的兒子立為法定繼承人,408然後,本著「母以子貴」的原則,誰還敢再提孩子的母親當年的卑微出身呢?但是,在春秋時代乃至西周,從天子到諸侯、卿大夫,婚姻行為基本屬於「等級內婚制」,婚姻關係尤其要講求門當戶對,所以上述那種例子實在是屬於「非禮」的。明代劉績《春秋左傳類解》還曾特意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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