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悍匪白寶山-2(第1/2 頁)
時間倒推回1996年。
這一年的3月12日,對於白寶山來說,是一個重要的日子,也是他人生的分水嶺。
這一天,他懷著激動的心情重新回到了北京。
他剛結束了14年的牢獄生涯,重獲新生的感覺讓他感到由衷的喜悅。
他已經許久未見自己的一雙兒女了。他要趕快回家抱抱他們。
此時的白寶山,心裡還憧憬著出獄後迎接新的生活。
出獄這一年,他已經39歲。
14年前,他才25歲,可是因為搶劫盜竊罪喜提14年大牢生涯。
這一晃,人生就過了半輩子。
要說他這14年的刑期,坐的也是有點冤。
為什麼呢?
其實白寶山在結婚前,從來沒犯過事,一直是個老老實實的工人。
但是他1982年結婚後,妻子生下了一對龍鳳胎。
多了兩個娃,白寶山家的物質條件就顯得捉襟見肘起來。
原本他在工廠當裝卸工,工資微薄,最多隻能糊個口。
但是多了兩個孩子,讓他越發感覺生活負擔加重了。
白寶山也算得上是個好父親。
他心疼孩子吃的不好,想給孩子們創造好一點的生活條件。
這本沒錯,可憐天下父母心,他對於孩子的愛,絕對是不容辯駁的。
但是問題出在了掙錢方法上。
他想多掙點錢,但是他不是考慮以正當合法的途徑去獲取額外的錢財。
也或許,當時的環境確實很難讓他找到掙錢的路子。
那怎麼辦呢?最後,他就想到了盜竊。
第一次偷東西是1982年的12月份。
當時他去了一個居民區,想看看能偷點啥。
但是轉悠了一圈,沒發現適合作案的機會,最後把人家晾在外面的2件衣服給偷走了,價值10塊錢。
第一次作案不算成功,於是他又開始了第二次。
同月的16日,他又潛入人家家裡,偷了一輛鳳凰牌腳踏車。
這輛原價值110元的腳踏車被他以幾十塊錢轉手賣掉了。
雖然2次盜竊沒有得到多少錢,但是這種來錢方式卻讓白寶山覺得很過癮。
這比在工廠上班來錢快多了。
於是,他又開始籌劃著再次盜竊。
因為前兩次都是小打小鬧,白寶山覺得沒太大意思。
所以第三次,他想幹票大一點的。
同時,他又覺得自己一個人作案不方便,最好能找個同夥。
有一次,他找了同廠的同事張三一起喝酒。
喝酒之餘,他話裡話外的暗示張三,說錢難賺,最好能想個來錢快的辦法。
說來也巧了,這張三平時也是個花錢大手大腳的主,此時也正愁自己兜裡沒錢。
聽白寶山這麼一說,兩人當時是一拍即合,立即決定合夥盜竊。
於是1983年的1月19日,白寶山就和張三合力作案。
這一天,他倆連續撬了三戶人家,偷到天鵝牌手錶一塊,真絲被面兩床,高跟鞋,自動傘,尼龍蚊帳等物品。
總價值500多元。
按今天的物價,大約相當於8萬塊錢。
這個金額可算是大案了,警察就全力的追查起來。
結果這一查,就查到了白寶山身上。
最後,白寶山和張三於1983年的3月8日被逮捕。
白寶山因盜竊罪被判了4年刑期。
大家可能覺得疑惑了,這不是判了4年嗎?最後怎麼又坐了14年牢呢?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