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 追兇19年-3(第2/3 頁)
呢?
根據李珍在夢中被殺這一點來看,很有可能,但之後警方檢視了窗戶外的牆面等地方,並沒有發現有攀爬的痕跡,所以當時否定了流竄作案的可能性。
但餐館老闆說過,那天下大雨。所以,痕跡也很有可能被雨水衝乾淨了。
加上調查了那麼長時間,都沒能從李珍的社會關係中查到可疑的人員,流竄作案這個可能性陡然增大。
話說警方還是找到了一個有用的線索,就是在陽臺縫隙裡撿到的那個包。
因為那個地方過於隱蔽,包並沒有被雨水淋到,所以在那個包上,警方檢測出了兇手的指紋。
但這幾枚指紋並沒有幫助警方找到真兇,該比對的人都比對過了,都被一一排除。
如果真的是流竄作案,如果這個人沒有前科,沒有做過指紋收錄,那就算有指紋,也很難找到他。
案子查了一年又一年,前前後後被調查的接近2000人,依然沒有任何線索。
李珍的家人年年都跑公安局,問兇手抓到了嗎?
但每次都是失望而歸。
本以為這將成為一個懸案,結果到了2023年,案情迎來了轉機。
此時距離案發時間,已經過去19年。
相比於19年前,刑偵技術也大大提高,松江區公安分局決定把那個包重新送檢,希望能找到新的線索。
19年前,警方在包上只檢測到了指紋,但19年後再次送檢,技術部門在包上檢測到了兇手的生物資訊。
,!
把資訊再次輸入到犯罪資訊庫進行比對,結果還真比對上了一個人。
這人名叫王剛,在上海打工,幾年前因為盜竊罪被捕過,所以他的生物資訊被錄入在了犯罪資料庫中。
兇手終於找到了,再一看他的戶籍,就在貴州清鎮,也就是張軍的老家。
這麼說起來,張軍跟王剛是老鄉,兩人肯定認識,但張軍當時怎麼都沒提到他呢?
張軍應該沒有說謊,他也沒膽量說謊,這事,只能問王剛了,反正找到他也是分分鐘的事了。
此時的王剛正在上海一個飯店裡打工。
警方馬上趕到飯店把他帶回公安局審訊。
被抓時王剛滿40歲,19年前殺人的時候,他才21
到了揭開真相的時候了。
王剛果然是流竄作案,他並不認識李珍。
當時他剛出社會,在一個工地打工,天天累死累活,卻掙不到什麼錢。
王剛整天腦子想的就是怎麼才能快速發財。
他在工地上認識了一個工友,這個人曾經犯過盜竊罪,剛從監獄出來,兩人經常一起喝酒。
這個工友老吹噓他之前的犯罪經歷,說偷東西來錢最快。
聽的多了,王剛腦中也滋生了去盜竊的想法。
案發那天晚上11點多,他從工地下班回家,途中正好經過張梅那個小區。
王剛發現,這個小區的二樓,很多家的窗戶都開著。對王剛來說,從一樓爬到二樓是件非常簡單的事,他在工地上就經常爬上爬下。
王剛就抓著這個機會,想去人家裡偷點東西。
爬進李珍睡的屋子純屬巧合,王剛也是隨機挑選的,只能說李珍倒黴吧。
但他偷東西也就算了,犯不著殺人啊?
對此,王剛的解釋是:“當時一進屋,看到床上睡了個人,我怕偷東西的時候弄出動靜驚醒那人,索性就先把她砸死了。”
萬萬沒想到啊,殺人的理由居然如此隨意。
李珍死的屬實冤啊。
王剛在屋內也沒翻找到別的,因為張梅並未留值錢的東西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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