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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的時候打孩子, 結果李志國一下班,聽說孩子被打了,就把吳三妮給打了,哎呦,作孽哦,打得可厲害呢,都進醫院縫針了呢。」
其他人聽得直瞪眼:「都進醫院去了?怎麼沒見她回孃家找人撐腰?」
「怎麼沒去啊,」起話頭的那位大媽說,「人家吳家嫌她丟人,當初自己巴巴地帶著東西去私奔,現在又因為打繼子被男人揍,吳家人怕她帶累自家的名聲,當天就把她趕走了,也不敢聲張,就怕鬧大了被人知道,畢竟當後媽當成這樣可不是什麼好事。」
這話說得其他幾位大媽也心有慼慼焉,直為吳三妮感到可惜,說:「後媽就不是那麼好當的,也不知她是不是腦子進水了,那麼上趕著去當三個孩子的後媽。」
「你說嫁過去當後媽,人家前頭留下的孩子你管不管教,不管教人家說你不教孩子,居心不良想縱出幾個敗家子,管教了,如果稍微嚴厲點,人家又說你是惡毒後媽虐待孩子,反正不管做什麼都討不了好。」
「就是啊,那孩子到底不是從自己肚皮出來的,總是隔著那麼一層,不親,養大了也不成,她自己說了不生孩子,現在男人又打人,以後的日子怎麼過呀?乾脆離婚得了。」
「哪裡離得了,那李志國前頭死了一個,後面又進局子蹲過幾天,本來名聲就不好,現在娶了吳三妮還打老婆,要是離了婚打光棍,以後誰敢嫁給他,那可是個火坑,他要是聰明,肯定死死把著吳三妮不給走,我都聽人說了,李志國說吳三妮要是敢提離婚,就直接打死她,把她嚇得跟個鵪鶉一樣一句話都不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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