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第2/5 頁)
沒有多少吃驚的成分,只是靜靜地站在月下,靜靜地看著她。
“你沒事了嗎?”朱可可見他已沒有了下午時的燥熱難堪,心中還是欣喜的。
劉溫淡然回答,“沒事。”
“沒事就好,司馬恪就是喜歡開玩笑,你不用放在心上。”蹲了蹲,她出於道義,為司馬恪辯解了一句,“其實他這個人沒壞心的。”
“我知道。”劉溫的語氣依舊淡淡,“他不過是在乎你。”
朱可可愣了愣。
司馬恪在乎她?
怎麼可能!
可是,不容她提出反駁的意見,劉溫的聲音繼續響起,“十一王爺一向眼高於頂,從未有過一個女人讓他失常,做出授人以柄的事情,可是,他卻為你做了。|…所以,我不會怪他,他不過是一個吃醋的男子罷了。”
朱可可很是啞然。
喜歡一個人時,看到的都是他的悲喜,他的眼他的笑他清淡的味道。擁著他,便恨不得一夜到白頭,從此天荒地老,不離不棄。
不喜歡一個人時,他做再多再多,他的喜怒哀樂,都不過是餐後落在桌上的飯粒,是你從肩上掃落的斷髮。無足輕重。
司馬恪於她,便是這樣一個無足輕重的存在。
所以劉溫的話,她不懂,也無法承認。
“你說你喜歡我?”他的眼睛微挑,那眸裡流轉的光芒,竟一點也不亞於司馬恪。
那一刻,恍惚間,朱可可以為自己看到了顧惜朝。
大漠之中,漫天飛雪下,亦正亦邪的惜朝。
“嗯。”她點頭,篤定,堅決。
“為什麼?”他問。
這個問題,讓朱可可哽住。
為什麼呢?
很多時候,最簡單的問題,往往最難回答。
如果喜歡一個人需要理由,那還是喜歡嗎?
“我也不知道,可我就是喜歡你。”朱可可想了很久很久,斟酌著回答,“也許有一個契機,也許是——命。”
喜歡一樣東西,或者喜歡一個人。
都是命。
都是劫。
命中註定。
在劫難逃。
劉溫笑了,越笑越大聲,笑得放肆而恣意,不能自已。
朱可可呆呆地站在一旁,看著面前這個溫雅不再、狂放中嵌著哀傷的男子,陌生而熟悉。
心潮翻湧,滾來滾去,一時半刻,竟形容不出自己的感覺。
初戀。
原本就是不能形容的。
它與理智無關。與任何東西都無關。
“司馬恪求而不得的女子,現在卻在我的身邊向我表白,我該拒絕嗎?”他忽而停住笑聲,轉頭牢牢地望著她。
朱可可眸光閃爍不定,似有所悟,但無法明瞭。
“你不過是個可愛的女孩,你不該攪合進來。這本是男人的事情,可你偏偏你闖進來,我不是好人,也許會忍不住……忍不住遷怒於你。”劉溫的語速很快,說完後,決然轉身,清冷的聲音遠遠地傳來,“明天,你搬出去吧。”
朱可可呆呆地站在原地,直到他走了好幾步遠,她才對著他的背影大聲喊道,“說清楚,到底為什麼!你和司馬恪到底有什麼仇,你和司馬家到底有什麼仇,為什麼會遷怒於我,你是不是司馬恪所說的那個江南劉家的後裔,你——”
劉溫豁然轉身,俊秀清冷的臉在月色冰寒如北極寒冰。
“明天,搬出去!”
斬釘截鐵,沒有任何轉圜餘地。
朱可可當即洩氣。
她昨天還像個憧憬愛情的,勇敢的女孩子一樣,跌跌撞撞地闖進他的世界。
今天,便被毫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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