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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個重要職責就是保衛要害目標,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他們是&ldo;防恐怖&rdo;部隊,即透過對執勤目標的防禦性的靜態警衛達到恐怖分子無法實施破壞的目的,但他們不會主動出擊去尋找並打擊恐怖分子。恐怖分子不來,他們也不會去找。而武警機動中隊就不同了,它平時進行訓練以保持較高的戰鬥力和戰備級別,在有關方面發現了恐怖分子的所在時,就會通知機動中隊主動出擊,去消滅恐怖分子,即以自己的主動的,幹預性的行動去消滅恐怖分子,這才是真正的&ldo;反恐怖&rdo;,即不是單純的保衛,而是透過打擊而實現的保衛。
反恐局也正是這樣一種進攻型的單位,我們的任務當然不是每天給各政府機關和重要企事業單位打電話,督促他們做好治安防範,保衛要害部位,防止恐怖襲擊之類的‐‐這是公安內保部門的職責,頂多是防恐怖工作。我們的工作是透過情報手段去主動找尋恐怖分子並將其消滅或制服。這樣一來,反恐局自然要有一個能全天候快速反應的部門了。而除戰術大隊和技術大隊以外的六個常規行動大隊平時是以綜合性的反恐怖工作為任務的,包括情報工作和調查工作等,不可能每天都專門進行戰術訓練,因此無法保持戰鬥力和全天候應急待命,所以反恐局自然要設定一個不承擔日常反恐怖任務而專門進行戰術訓練的快速反應大隊了。
介紹完了三局‐‐反恐局,緊接著就是四局‐‐反有組織犯罪局了。可能有的讀者又要問了:&ldo;這反有組織犯罪應該是警察的事兒呀,t機關連這也管呀?&rdo;呵呵,要是這麼問的話,你又老外了,因為你不知道今天的國際情報術語中的&ldo;untertellce&rdo;(反情報)一詞所涵蓋的意思已經不只是傳統意義上的反間諜工作了,即不是指一個國家的安全機關對另一個國家或多個國家的情報活動進行對抗的工作了。因為在新形勢下,國家這個個體所面臨的威脅不一定是來自另一個作為國家的個體的,還包括非國家的組織,甚至個人。所以在今天的反情報工作至少要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一。反間諜,即傳統地對抗外國特工的情報活動的工作。二。反恐怖,即對抗威脅本國安全的恐怖組織和個人的恐怖主義活動的工作。三。反有組織犯罪工作,因為它也能直接威脅到國家的安全,特別是國際性的有組織犯罪活動。雖然各自工作物件差異很大,這三者的工作方式大體上卻是相同的,即都是對一個組織進行長期的情報工作。比起公安偵破的那些普通刑事案件,特別是街頭犯罪案件還是有很大不同的。像那種偶發性的,非有組織的罪案,公安在偵破時往往是進行從未知到已知的挖掘,如某地發生了搶劫案件,受害人報了警,受理案件的刑警當時肯定是不知道搶劫者是誰的,這樣就要進行偵破。他可能會拿出管區內一些有搶劫前科的人的照片讓受害者辨認,或到現場看是否能找到目擊者和搶匪不慎留下的痕跡,再通知陣控部門注意對銷贓渠道的檢查,再不行的話就乾脆找到一些線人,讓他們幫忙在社會上打聽,同時巡邏防暴部門也會對該地區密切注意,直至最終透過某種線索找到罪犯,或在他再次做案時被巡警抓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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