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頁(第1/2 頁)
常備軍是專制必備之血本。黎塞留這麼幹,有槍桿子撐腰。法國朝廷有足夠的刺刀鎮壓人民對苛捐雜稅的反抗。1626年法國陸軍只有12000人,1635年陸軍已達13萬。1639年暮春,諾曼第地區的赤腳漢起義,是法國有史以來最嚴重的一次抗稅暴動。這年7月16日,一位古當斯法院的官員,本來跟鹽稅一事沒有一點關係,可他被懷疑是稅吏,結果遭處死。不僅他的屍體遭到踐踏,就連雙眼,也被婦女用紗錠給挖了出來。人們還在他的墳上立碑警告,誰敢來阿富朗什增添新稅,就會落這樣的下場。可這場大火,朝廷硬是用雷霆手段給撲滅了。槍桿子裡面能出錢。可詹姆士一世爺兒倆缺的,就是槍桿子。自1603年到1640年,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ldo;在緊急狀態下可以召喚到的武裝人員,為數只有幾十人,而不是上千人&rdo;。想像秦皇漢武或路易十四那樣徵斂,也缺乏本錢。
漢普登抗稅
英國歷史上大名鼎鼎的約翰&iddot;漢普登(1594‐1643),出身貴族,在劍橋大學讀過書,1621年年紀輕輕就被選進下議院。可這位有頭有臉、鄰裡敬重的紳士,卻是查理一世眼裡的刺頭。1627年,因為抵制查理一世的&ldo;強制性借款&rdo;,就被下過一回大獄。那次,他坐了差不多一年的牢。
後來,在查理一世徵船稅這事上,約翰&iddot;漢普登又挑頭和山民們一起抵制,硬是拒絕繳納區區20先令。雖說在1641年左右,花大約20先令就能買一頭菜牛,可漢普登並不是缺那點錢,他每年的收入估計超過1500英鎊。但他認為,要是乖乖地交了這20先令,等於承認國王有撇開議會隨意徵稅的權力。茲事體大,將就不得。
事情越鬧越大。面對抗稅風潮,查理一世抬出了國家安全的理由。星室法院給國王的意見是:&ldo;當王國的普遍利益和安全瀕臨存亡關頭,整個國家處於危殆之中的時候,陛下可以下令所有臣民提供相當數量的船舶,連同彈藥和給養在內,誰拒絕就對誰強制執行;同樣,唯有陛下可以決定這種危殆之存在與否,決定何時以及如何予以防止。&rdo;查理一世公佈了法官們的這個看法。
其實,這樣徵收船稅也不是查理一世突發奇想。七百多年前,按照阿爾弗雷德大王(849‐899年)時代的一條法律,維持艦隊的費用應由全國承擔。只是這條法律是老皇曆了,內陸各郡不交船稅已成慣例。就連西班牙無敵艦隊威脅英吉利安全的日子裡,伊莉莎白一世也沒能破這個例。更何況,查理面前,偏偏又有一個要跟他過不去的國會。邱吉爾就說,&ldo;僅就這個要求的正確性來說,如果把它提交一個忠誠的國會,也會得到一致批准的。&rdo;
想想也是。海軍並不只是沿海城鎮的事情,跟整個國家有關,為了在和平時期維持一支海軍力量,向全國徵稅,照理不也說得過去麼?可是,過去不是這樣做的,現在查理一世沒經議會同意就要改規矩了,而議會裡的先生們,卻又大多來自內陸,本來就對海軍沒啥興趣不想掏腰包。
漢普登堅持己見,查理一世又沒能力關起門來打狗,讓衙門裡的人悄悄收拾漢普登。案子1637年由12個法官審理。漢普登的代理人聲稱:&ldo;如果對國家的威脅確實是被感受到了的話,如果國王因國家確實處於危殆狀態,迫切需要裝備船舶的話,事情也必須由國會進行討論;如果唯有國王可以決定國家是否感受到威脅,那末,他未經國會同意而擅自徵稅,人們的自由和財產就將遭殃罹難。&rdo;他還推論說,&ldo;如果陛下……可以未經議會批准就向被告徵收&tis;&tis;[20]先令…&h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