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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別說得這麼絕情,你一定有什麼起死回生的妙計吧?」
「有是有。」御子柴輕描淡寫地說,「若由我來辯護,倒也不是全無希望。不過我用的都是些走後門的手法,其他律師恐怕做不到。」
錦織將臉貼近壓克力板,直盯著御子柴看,似乎拚了命想要從御子柴的臉上看出些什麼端倪。御子柴揚起嘴角,接著說道:
「聽說你經常拉職場失意的菁英份子進組織?既然你這麼有看人的眼光,應該看得出來你眼前這個男人不是個只會熟讀六法全書的白麵書生。也罷,這或許是個重新做人的好機會,你不如選個正派的律師,堂堂正正地接受審判,補償過去的罪愆吧。」
御子柴說完這句話,起身準備離去,錦織登時急得有如熱鍋上的螞蟻。喪失了信心與氣勢的臉上,僅剩下宛如迷途孩子般的恐懼。
「律師先生!請你務必接受我的委託,當我的辯護人!不管多少錢,我都願意出!」
「不管多少錢?既然你聽過我的名頭,應該知道我的行情。這麼大一筆錢,你出得起嗎?」
「只要你開價,我一定給!」
「三億。」
「三億?別……別開玩笑了。律師先生,這金額至少多了兩個零。」
「既然如此,你去找正派的律師吧。」
「我現在是個階下囚,哪付得出這麼多錢?」
「受害總額二十一億七千五百萬圓,警方在你及其他同夥人的家中只搜出兩億兩千萬圓現金,以及四億七千五百萬圓的人頭帳戶。算一算,你還藏了十四億八千萬圓。」
「我得付店面租金,還有職員們的薪水,何況這兩年過得太奢侈,手邊根本沒有錢了。就算再怎麼湊,也只有五百萬左右……」
「夏威夷?還是德拉瓦?」
「……咦?」
「要不然就是韓國或香港。以美國而言,我剛剛說的這兩州的社會法最寬鬆,成立或解散法人都相當容易。只要隨便設立一個法人,將錢匯進法人戶頭裡?就可以避過政府的耳目。而且利息也比日本國內高得多,可說是名副其實的避稅天堂。任何有點腦筋的富翁,都知道這個手法。目前的《匯款詐欺救濟法》只能凍結犯罪時使用的人頭帳戶,根本拿這種手法沒轍。聽說你向來以創業家自詡不可能達這點常識也沒有吧?」
錦織發出了哀嚎。
「你行騙了兩年,算起來每一年還有七億四千萬,就算你買跟房子一樣貴的高階進口車,戴價値兩百多萬的手錶,每晚花天酒地,也很難花光這筆錢。一個三十出頭的男人,就算再怎麼奢侈,能花的錢畢竟有限。據我大致估算,你至少還藏有七、八億圓,多半分別存在三個海外帳戶裡……我說的沒錯吧?對你來說,三億不過是小數目。」
「不管怎麼說,三億實在太多了。」
「別說傻話了。要減輕你的罪刑,就得弄到受害者的請願書。受害者多達數十人,甚至上百人,要說服這些人合作得花多少錢,你自己算算吧。還有,別以為你將錢藏在海外,就可以十幾年高枕無憂。警方受到輿論壓力,肯定會將調查的範圍往海外延伸。何況政權交替後的新政府以幫助弱勢為口號,一定會為了詐騙受害者向法務省或警察廳施壓。你在蹲苦牢的十幾年之間,別說是三億,恐怕大部分資金都會遭到扣押。」
錦織沉默不語,似乎正將御子柴這番話與三億圓的價値放在天秤上衡量。
「如果能夠縮短刑期,出獄後你還可以靠剩下的資金東山再起。我想你心裡已經在安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