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 “家務事”(求首訂)(第1/2 頁)
眾目睽睽之下,被他當作炫耀“男人氣概”的物件兒一般的女子咬緊了牙關,眼淚越發洶湧。
衡玉聽得握緊了十指。
她大概聽明白了。
朝廷前不久頒下的《婚聘吉時詔》中,便有為那些家中貧寒錯過了婚聘年紀的男人或鰥夫,指配賤籍女子為妻的條例。
因是賤籍,這些女子根本沒有選擇或拒絕的餘地,只能聽憑安排。
起初她在京師時聽得此條例,便已覺不適,眼下親眼見了,更意識到弊端過甚。
這些一把年紀沒能娶妻的男人,除卻身有殘疾者,便多半是些懶漢之流,或是品性惡劣,這樣的貨色養活自己都成問題,究竟何來的資格娶妻?
還有那幅將人娶回來就能隨意打殺的姿態——
衡玉強壓著內心翻湧的怒意,看著男人道:“你有句話說錯了,她既已嫁給了你,便不再是賤籍之身,而是良民。”
這就是朝廷所謂的大赦,依照規矩良賤不可通婚,此番大赦則給予了賤籍女子嫁給良人則可銷去賤籍的恩典。
可於眼前的女子而言,這當真是恩典嗎?
“就算她沾了老子的光成了良民又如何!”男人毫不畏懼地道:“難不成我打她兩下,她還能去官府告我?”
見圍觀者越來越多,十分享受這種關注的男人越發得意忘形,彎下身一把揪住女子的頭髮,強迫她抬起頭來,問:“你有膽子去官府嗎?妻告夫,那可是要坐牢的!”
女子緊緊咬著牙流淚,看向衡玉的方向,輕輕搖了搖頭。眼底有感激,更多的卻是絕望。
衡玉明白,這位娘子是讓自己不要再多管此事之意,因為她很清楚自己逃不掉,甚至根本沒敢想過其它。
丈夫打妻子,旁人無法插手,妻不告則官不究。
但妻告夫,即便屬實,卻也要徒兩年。到頭來可能丈夫只是捱上幾板子,被打的妻子卻反倒要坐牢。
說白了便是——是,你丈夫打你是不對,你大可以去告他,但告了他,你自己需得坐牢。
所以,什麼被虐打可以狀告丈夫根本是形同虛設,立下此條律法者是自相矛盾,不慎疏漏嗎?
不,立法者很清楚這意味著什麼,他們比誰都要清醒而虛偽。
但這於女子而言處處不公的荒謬條例,卻是清清楚楚寫在了大盛律上的,甚至沒有任何空子可鑽。
“還是別管人家的家事了……”
“夫妻間哪有不爭執的?”
“一個巴掌也拍不響,說不定是……”
“就是,咱們又不清楚內情,就讓人家夫妻自行回家解決吧。”
“清官都難斷家務事,小娘子還是別摻和了。”一名男子在衡玉身旁搖搖頭說道。
吉吉聽得氣憤難當:“分明你們才是和稀泥!不幫忙就算了還說風涼話!人都打成這樣了,這叫哪門子的家事?”
“臭娘們別在這兒給我丟人現眼了!走!”聽著四下的聲音,那男人彷彿更添了底氣,一巴掌重重打在女人臉上。
女人被打得鼻間流出鮮血,隱忍著顫顫起身,一隻腳的鞋子不知丟在了何處,光裸的腳背上也有傷痕。
“我猜我家小十七肯定還是要管的。”
靖水樓對面的一家茶樓內,二樓處臨窗吃茶的晏錦望著街上情形,語氣篤定地對身側僕從說道。
那女子跟在男人身後就要離開。
圍觀的人見狀散開了許多,於大多數人而言,不過是看個尋常可見的熱鬧而已。
衡玉卻半點也沒辦法將此事當作所謂熱鬧來看待。
十月的北地,寒風凜冽,那道只穿著粗布衣裙的削瘦背影看起來單薄極了,她跟在男人身後走著,彷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