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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常鍾那句:&ldo;小孩子不要喝酒。&rdo;清清楚楚地落在耳朵裡,久久迴響。
林澤志覺得自己明明就喝了一口,卻已經醉了,他把杯子塞到常鍾手裡,&ldo;你不也喝了,還轉著圈喝。&rdo;
常鍾接過他的酒杯,仰頭一飲而盡,當他低下頭與他平視時,眼神戲謔,&ldo;我不是小孩子。&rdo;
林澤志抬眼看他,只見常鍾一雙眼睛一眨不地盯著他,他頓時一笑。
那是個涼爽的夜晚,露臺上的夜來香的味道似乎甜得膩人,可這花香平時明明清幽暗啞。
常鐘不知道這是為什麼,可能這露臺被施了什麼魔法。
感情也許就是個操蛋的玩意兒,一杯酒,一個眼神,一個笑,一個醉人的夜晚,就是構成一見鍾情的全部因素。
他們就這樣開始交往,林澤志成績不好不壞,整天懶懶散散,不惹事,安安生生地做他的高中生,常鍾一天到晚見首不見尾,也不知道在忙什麼,倆人基本靠手機交流,夠原始,也夠純情。
要是現在隨便跟個人說,那個林澤志啊,還這麼跟誰談過簡訊戀愛呢。絕對要笑掉大牙,肯定還要補上一句:你丫做什麼夢呢。
然而這個夢還就真實存在過。
常鐘的忙是一陣一陣的,忙過一陣之後就會有很長一段時間沒事,林澤志從來不問他去忙什麼,常鍾也樂得清閒,從來不解釋。
沒事的時候他就整天開著那輛捷豹去接他放學,甚至還在他們學校附近買了套房子,兩人整天膩在一塊兒,常鐘花樣多,每天都能變著法兒地討他開心。
熟悉一點的朋友都知道他們倆在搞物件,每次幾個人結伴走出校門時看到常鐘的車就笑著跟他打趣。
他不惱不怒也不羞,低頭鑽進副駕駛,當著他們的面和常鍾接一個短暫的吻,高調得很,剛開始他們還驚訝的半天合不攏嘴,時間一長也就見怪不怪了。
常鍾愛慘了這小東西在外人面前大大方方、不遮不掩,坦坦蕩蕩的樣子,親完了還目不轉睛地盯著他,那眼神裹挾著露骨的愛戀直直地望進他的眼。
常鍾幾乎不敢看他,有時頭腦發熱,簡直想直接在車裡就本壘打。
而且他知道這小玩意兒不學好,時不時叼著根煙吞雲吐霧。
但他有點怪癖,就是不喜歡接吻的時候嘴裡有煙味,他就說了一次,就再也沒見這小玩意兒抽過煙,都是點了不抽,夾在修長的指間,竟然也驚艷性感。
他是何許人也?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主,萬萬想不到一朝會被個小崽子撩撥得控制不住自己,熱血上頭得只想一親芳澤。
某天兩個人窩在家裡看電影,家庭影院巨大的熒幕能給人最好的體驗,林澤志不愛規規矩矩坐沙發,非要坐在地毯上,常鍾就堆了很多墊子和抱枕在地上,本來地毯就很厚,這樣一來簡直就像床一樣軟乎乎的了。
常鍾就在這軟乎乎的一團裡摟著懷裡更軟的,還團成一小團的少年,他剛洗過澡,還冒著熱氣,面板細膩,看起來就很好摸的樣子。
常鍾是個身體力行的,說摸就摸,偶爾捏捏他的臉,摩挲一把下頜,他就往後靠靠換個更舒服的姿勢,茶几和沙發之間那點小小的空間裡塞滿溫馨。
少年身上沐浴露清新的香味帶著暖意撓得他心裡癢癢,相處了這麼久,他們還只是停留在牽手和親吻的地步,算算時間,也該進行下一步了,想到這裡他更是□□焚身,懷裡的小玩意兒被抱著還不安分,動來動去,搞得他差點當場堅硬如鐵了。
螢幕上放的什麼他完全不知道,倒是林澤志看得專心,常鍾看了不爽,好傢夥,老子在這兒忍得辛苦,這小子還坐得住?!不把老子的魅力當荷爾蒙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