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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兩碼事。
我時常感覺自己陷入了一個怪圈。
想寫一個構思巧妙,情節有趣,開篇就是高潮、處處都是爽點,能讓讀者喜歡的好故事。
可這樣的故事,一定會面臨著「假大空」的致命問題。
當然也會有人說,看故事就是要看天馬行空,可我始終覺得,不紮根於現實土壤的東西,寫出來會很空洞,也就是讓讀者沒有共鳴感。
當時我的重心放在一本仙俠上,《山月》只是我隨手寫的,一開始甚至沒想著要把它寫完,只是寫到哪裡算哪裡。
可隨著時間推移,我從二月的寒假,寫到五一小長假,近三個月時間,重心卻逐漸移到了《山月》上。
故事裡的情節越寫越多,人物越寫越活,彷彿他們就是一群活生生的人,有時他們圍成一圈兒,看著我深夜寫文,說不定還會阻止一句:不對!我性格不是這樣的!
真驚悚。
其實仔細想想,我越寫越投入,大概是因為,我在故事裡,投射了一部分自己的青春。
比如湘中的原型,是我的高中母校,很多人物,都綜合了我、我朋友身上的特質。最重要的是,在文裡,我替自己圓了一個夢想。
我的高三生活,是完全空白的。
高中我念的是本地最好的中學,高升學率的同時,也意味著它必定是高競爭、高壓力的一所學校。
高中三年,我一直是重點班的學生,其中的壓力更不用說了。
前兩年半,也可以說直到高三下學期以前,我的成績一直很好,保持在年級前十。
直到百日誓師後,狀況急轉直下,我發現自己看不進去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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