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第1/2 頁)
春竹有些不捨的收拾著行李。
雖然在北城只呆了幾個月,但是她感覺留在這裡好像已經很久很久了。
這裡的很多人都認識她,每次她出門的時候,都會喊她一聲春竹姑娘。
她在這裡認識了很多新的朋友。
她知道,這一走,以後很難再回來了。
秋香留在了北城,因為北城的商鋪那些事宜需要有人打理。
如果秋香回到了京城,就只能繼續當一個丫鬟,當一個繡娘。
很顯然,現在的秋香並不願意做這些。
秋香對於徐秋月的決定,心中是十分贊同的。
她對著徐秋月立下了誓言,她一定會幫徐秋月和陸遠好好打理北城的商鋪的。
秋香的賣身契在徐秋月的手中。
如果徐秋月願意,可以隨時發賣秋香。
徐秋月更願意信任自己能夠控制的人。
對待秋香,徐秋月把她的月錢漲了上百倍,有能力的人,值得這個銀子,更何況,秋香是自己人。
徐秋月表示,秋香沒要嫁人的話,可以一直住在陸府裡,徐秋月單獨給秋香劃分了一個院子。
哪一天秋香要是遇到了自己的意中人,可以搬走,也可以和他一起住在這個院子裡。
秋香也可以把自己的家人接來北城定居。
秋香很是感動。
從來都沒有人對她這麼好過。
她從來都沒有想過,她能夠過的這麼好。
對於家人,秋香的記憶已經很模糊了,但是要說不在意,是完全不可能的。
秋香早就忘記了自己曾經的名字,不過她還記得家裡的地址。
不過她沒有去接回自己的家人,秋香只是託人帶了一封信,十兩銀子去見見她的母親。
如果她母親還活著的話,她想把自己的母親接到身邊照顧著。
只是秋香很清楚,她母親活著的機會不多了。
她家裡其實不差,父親是富甲一方的富商,但是父親的心中只有他的正妻,也就是她的嫡母。
父親有很多的通房丫頭,是的,是通房丫頭,不是姨娘。
然後這些丫頭生下的孩子,就成為了府中新的奴僕。
姿色不錯的,則是會被精心培養,到時候送給達官貴人把玩。
秋香就是這樣被送出去的。
女人還好一點,還有利用價值。
男孩的話,一旦出生,就直接被夫人抱走,放在院子裡當下人養著,因為夫人擔心男孩會和她的兒子爭搶家產,所以一般都不會給這些人讀書習武的,只會教一些當下人的本分。
從小就跟在她的兒子身邊伺候著,一輩子都被灌輸著,必須要事事以少爺為先。
因為下人們照料的不是很認真,通常早死的機率非常大,至少能夠平安活著長大。
不似女孩,跟在自己的母親身邊,活著的機率多了許多。
秋香在家中的日子,說不上好,也說不上不好,至少有口飯吃,還能讀書。
父親的女兒非常多,夫人已經麻木了,基本上都不會吃醋,她們這些長得好看的女兒,能夠為家裡換得大量的利益。
更何況,她們也不是去過什麼好日子,而是簽下了賣身契,送給了對方,就算厭棄了,也不必還回來,直接拉去發賣了。
秋香早就不知道被轉贈了多少回,最後又被太子府的管事拉去發賣了。
她其實挺慶幸自己沒有名份的。
不然的話,最後也不會被徐秋月給買到。
秋香默默的點了一炷香,在佛像前為徐秋月祈禱。
希望徐秋月可以一路平安。
這一